崇高的恩召



九月十三日 家庭的训练园地

   求祢叫我遵行祢的命令,因为这是我所喜乐的。诗119:35
  有人倡论说:上帝的律法已经被废弃了。倘若真是这样的话,那我们就没有什么品格的标准,也没有什么事物向我们指明上帝公义的要求了。我们便要在变幻无定的汪洋中飘流,没有向导来指示我们对于亲属关系的严肃责任应当如何处理了。然而,我们懂得怎样处世为人,这还是因为在亲属的关系中接受了训练。倘若上帝没有什么管辖世人心智的律法,没有任何彰显他圣德的事物,以作为人类模造品格的典范,那么,怎能在我们儿女的心中产生感应,使他们得知构成正直人生与完美品格的原则呢?
  第五条诫命命令儿女当孝顺自己的父母,而作父母的也要帮助儿女遵守这条诫命,尽自己的本分,与上帝合作,使儿女在孩童和青年时期听命孝顺。父母自己也必须顺服上帝的管理,他们必须显示品格上珍贵的特质,在儿女面前树立模范,处处表现忍耐、宽容,其中融合着坚决。如此教育自己的儿女顺服他们在天上的父。……撒但乐于见到没有规律,缺乏管理的家庭,因为他的成功与否,多半在乎他能否控制世上的家庭。……他已决意不容公义的标准作为形成品格的准则。
  十条诫命乃来自天上的上帝,他存心慈爱,智慧无穷无尽,永远没有错误。他是全智的,决不至于发生错误,他也是至善的,决不加害于任何听从他要求的人。福惠必追随着一切顺从并执行耶和华律法的人。……父母与儿女今生的幸福与平安,以及他们至上的益处,端在乎遵行他律例的大道;因为如此行,他们便与天上的上帝和谐一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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